2003年12月12日后,食品/饲料进口到关前后程序
12/12前与后,食品/饲料进口物品进关最大的不同是通报FDA的时间差别。
12/12前,食品/饲料进口物品可以在到关后15天内,报关的同时通报FDA。
12/12后,食品/饲料进口物品要在到关前的5天内,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,提前2到8个小时,提前同时通报FDA,并获FDA确认。新的“通报”也增加了内容。详情见问答一页。
假设食品/饲料进口物12月12日由海路进关
1.
12月12日前,要进行设施注册登记。
2.
12月7日后(不得提前),12月11日前(到港8小时前),要递交“预先通报
3.
如果贵公司自己报关,将号码提供给公司进出口代理由他们填写海关报关表和FDA"预先通报",然后通过海关的系统 (Automated Broker Interface of the Automated
Commercial System (ABI/ACS) 一块报送。
如果到港后由进口商报关,出口企业只需将本企业FDA注册号码提供给进口商即可,由他们填写海关报关表和FDA"预先通报",然后通过海关的系统报送。
4.
如果海关的系统不工作,就必须通过FDA的“预先通报”系统报送“预先通报”。FDA接到“预先通报”,并确认无误后,将发一“预先通报确认书”。 货物到关时 要有 “预先通报确认书”伴随。
5.
注意FDA"预先通报"要求按食品的单项,即所谓 "ARTICLE OF FOOD" 递交"预先通报",而非按"一批货"。一种商品(同样包装,重量
、生产厂家),一个"预先通报"。"一批货",可能要几个"预先通报"。
6.
12月12日到港后,海关通过其系统检验关税号码(Tariff
Schedule Codes)确定货物是否要“预先通报”。若与该商品的“关税号码”相对应的FDA代码是F3或F4,那么海关将检验“预先通报”是否已经递交,并获FDA 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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