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口企业最佳对策FDA食品/饲料设施注册对出口企业无疑一件烦恼的事情。躲避或拖延可能不是最佳对策。出口盈利仍是首要任务。美国食品进口政策法规将来会变化,但现阶段不会有大的变化。 C-TECH建议出口企业采用以下最佳对策
一个设施只可有一个FDA代理。选择美国商务或进出口代理担任贵公司FDA注册代理,将限制贵公司与其他公司的业务交往。导致公司业务受制于一个商务代理商。贵公司可有一个FDA代理,多个其他业务代理。
贵公司注册后将获得一注册号码。报关时,将号码提供给进出口代理由他们填写海关报关表和FDA"预先通报",然后通过海关的系统 (Automated
Broker Interface of the Automated Commercial System (ABI/ACS) 一块报送。 如果到港后由进口商报关,出口企业只需将本企业FDA注
册 号码提供给进出口代理即可,由他们填写海关报关表和FDA"预先通报",然后通过海关的系统报送。
通过海关的系统(Automated Broker Interface of the Automated
CommercialSystem(ABI/ACS)报送FDA"预先通报",可避免货物进关递交"预先通报"确认书。若通过FDA的"预先通报"系统报送"预先通报",货物到关要交"预先通报"确认书。如果海关的系统不工作,就必须通过FDA的系统递交。
FDA"预先通报"要求按食品的单项, 即所谓 "ARTICLE
OF FOOD"递交"预先通报",而非"一批货"。一种商品(同样包装,重量
、生产厂家),一个"预先通报"。"一批货",可能要几个"预先通报"。 FDA用金枪鱼罐头在下表举例说明如下。 这四种食品为“一批货”(SHIPMENT)或一个集装箱,同时到港,但因为
1) 包装规格, 或 2)公司不同,或 3)品牌不同,属四种商品, 要递交四个“预先通报"。减少出口产品的种类、包装的大小变 化, 将有利于降低报关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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